在鼓励类相关产业产品中能源和油气产业的主要变化包括:
新能源中增加了氢能、生物燃油(汽油和航空煤油)、海上风电机组规模、能源互联网、移动新能源等方面内容;
石油天然气产业删除了油页岩勘探开发,新增加了鼓励页岩油、致密油勘探开发内容,同时增加了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、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等内容;
以下是2019年版和2013年修订版鼓励类产业目录在新能源、石油与天然气、以及机械、船舶中与油气相关的变化对比:
五、新能源
2、氢能、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
5、生物质纤维素乙醇、生物燃油(柴油、汽油、航空煤油)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
11、5MW 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
13、能源路由、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
14、高效制氢、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,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
15、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 16、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
七、石油、天然气
2、页岩气、页岩油、致密油(原为油页岩)、油砂、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
3、原油、天然气、液化天然气、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、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
10、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十四、机械
37、18MW 及以上集成式压缩机组、直径 1200 毫米及以上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配套压缩机、燃气轮机、阀门等关键设备;单线 260万吨/年及以上天然气液化配套的压缩机及驱动机械、低温设备等;大型输油管线配套的 3000 立方米/小时及以上输油泵等关键设备
十七、船舶
5、120 米及以上水深自升式钻井平台、1500 米及以上深钻井船、1500 米及以上水深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主流海洋移动钻井平台(船舶);15 万吨及以上浮式生产储卸装置(FPSO)、1500 米水深半潜式生产平台、立柱式生产平台(SPAR)、张力腿平台(TLP)、LNG-FPSO、边际油田型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等浮式生产系统;万马力水级深水三用工作船、1500 米水深大型起重铺管船、1500 米水深工程勘察船、高性能物探船、5 万吨及以上半潜运输船、海上风车安装船、浮式储存及再气化装置(FSRU)、深水动力定位原油输送装置、超深水海工作业船、深远海大型养殖装备、起重能力10000吨以上的重吊船、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装备、海底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装备、岛礁重载建设平台、海上油田设施拆解装置等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。
6、动力定位系统、FPSO 单点系泊系统、大型海洋平台电站集成系统、主动力及传动系统、钻井平台升降系统、水下油气生产系统(原为采油系统)等通用和专用海洋工程配套设备
15、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;替代燃料、混合动力、纯电动、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;混合动力、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,优化动力总成系统匹配